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系指所有可以影响或会被本公司决策和行为所影响的个人或人群,其中包括母子公司之员工,股东,往来银行,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等等。与联络资讯请洽以下资讯,或于专用信箱留下您的建议或解决,在不损及信赖与营业秘密情况下,在合理范围内,我们可以将事件处理结果放入回覆。
投资人(或股东)/主管机关联络窗口
张国忠 经理 | 电话|886-5-522-2333 转 172 | 传真|886-5-522-0478 | gzchang@dahsan.com.tw |
谢彩芬 经理 | 电话|886-5-522-2333 转 131 | 传真|886-5-522-0478 | cfxie@dahsan.com.tw |
客户专区─外销专线
苏庭德 专员 | 电话|886-5-522-2333 转 123 | 传真|886-5-522-4285 | ttsu@dahsan.com.tw dah.san@msa.hinet.net |
客户专区─国内专线
服务专员 | 电话|886-5-522-0873~4(2线) 转 154,155 | 传真|886-5-522-3677 | marketing@dahsan.com.tw |
客户专区─公营专线
服务专员 | 电话|886-7-341-8028~9(2线) | 传真|886-7-341-8397 | dahsan22@ms35.hinet.net |
供应商专区─采购专线
服务专员 | 电话|886-5-522-0478 | 传真|886-7-341-8397 | purchase@dahsan.com.tw |
员工专区
服务专员 | 电话|886-5-522-2333 转 161 | 传真|886-5-522-0478 | ydwu@dahsan.com.tw |
关系人申诉专线
本公司利害关系人等,若有任何建言或申诉,请洽以下申诉专属E-MAIL帐号,本帐号由专人收取并阅览。对于相关建言,将秉持保密原则尽速处理,绝对尊重及维护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关系人申诉 请洽:孙副理 E-MAIL:htsun@dahsan.com.tw
利害关系人 | 优先关注议题 | 沟通管道、回应方式及沟通频率 | 110年利害关系人沟通实绩 | ||||
利害关系人 | 政府 与主管机关 |
优先关注议题 | 1.法规遵循 2.公司治理 3.风险管理 4.产品品质 |
沟通管道、回应方式及沟通频率 | 1.参与主管机关之宣导会。 2.配合主管机关监理与查核。 3.回覆主管机关的问卷调查。 4.设立联络窗口,与主管机关保持互动。 |
107年利害关系人沟通实绩 | 1.回复交易所问卷13次。 2.通过标检局委托SGS关于ISO的追查。 |
利害关系人 | 员工 | 优先关注议题 | 1.员工福利 2.员工考核 3.营运绩效 4.法令规章 5.工作环境 |
沟通管道、回应方式及沟通频率 | 1.召开福委会,每年4次,讨论员工福利事项。 2.发布通达或公告,以传达讯息。 3.每月召开动员月会,报告工作绩效。 4.设立信箱,搜集讯息。 |
107年利害关系人沟通实绩 | 1.员工福利事项依福委会决议办理。 2.依营运绩效及考核发放年终奖金,109年终奖金优于上一年度。 3.办理在职员工健检1次。 |
利害关系人 | 股东与投资人 | 优先关注议题 | 1.营运绩效 2.永续发展策略 3.风险管理 4.股东参与 |
沟通管道、回应方式及沟通频率 | 1.于公开资讯观测站及公司网站公告重要讯息,如重要业务发展、营运绩效等股东及投 资人关注之相关资讯。 2.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并出版年报。 3.每年举办一次国内法人说明会。 4.设立连络窗口,与保持互动。 |
107年利害关系人沟通实绩 | 1.依法令公告重大讯息讯息。 2.7月召开股东会。 3.12月召开法说会。 4.月营收、季财报、年报、股东会议事手册皆于公司网站公告及公开资讯观测站。 |
利害关系人 | 客户 | 优先关注议题 | 1.产品品质 2.服务品质 3.产品价格 4.客户沟通 5.法令规定 |
沟通管道、回应方式及沟通频率 | 1.设立连络窗口,即时处理客户相关事项。 2.于公司网站及专业刊物宣传公司产品。 3.搜集规范以研发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4.注意各国对产品的限制要求,提供符合法令的产品。 5.每半年办理客户满意度调查。 |
107年利害关系人沟通实绩 | 1.持续改善PVC材料。 2.持续搜集客户规范、UL规范,研发产品。 3.客户满意度平均85分以上。 |
利害关系人 | 供应商 | 优先关注议题 | 1.品质与价格 2.供应商评鉴 3.诚信与道德 4.绿色采购 5.产品责任法规 |
沟通管道、回应方式及沟通频率 | 1.采购合约(不定期)。 2.业务沟通、电子邮件、电话联系。 3.供应商评估制度(年度)。 4.产品售后服务及咨询。 5.供应商稽核(不定期)。 |
107年利害关系人沟通实绩 | 1.重点采购案与供应商协商议价,签订采购合约。 2.办理供应商评估2次。 3.绿色采购产品符合法令要求。 4.查核采购历史单价,无异常变化及涂改。 5.开发第2家供应商。 |
A:大山电线电缆于1998年3月31日,于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资本额新台币11.19亿元,股票代码 1615。
A:大山电线电缆会计年度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A:股东必需于除权除息交易日前持有本公司股票,方可参与除权除息。
A:大山股务是由「凯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请自大山网站点选「股务资讯/股东服务/股务代理机构」。
A:请自大山网站之「股务资讯/股东服务」点选「年报、议事录、议事手册」下载。
A:大山股利政策系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主要系依据本公司未来之资本预算规划来衡量未来年度资金需求,然后先以保留盈余融通所需之资金后,剩余之盈余才以股利之方式分派。依据大山「公司章程」第廿三条大山股利政策如下:本公司年度决算后如有盈余,除依法缴纳一切税捐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外,应先提百分之十为法定盈余公积及依所需提列特别盈余公积或回转特别盈余公积,若尚有盈余,提列员工红利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董事、监察人酬劳金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分配股利总金额以连同上一年度累积未分配盈余提拨百分之五十以上方式分派之,其中现金股利不得低于股利总额之百分之十五,但现金股利若低于0.1 元,则改以股票股利发放。此项盈余得视当年度获利及未来资金状况,由董事会拟具分配办法,提请股东会承认分派之。
A:请自大山网站之「股务资讯/股东服务」点选「历年股利分派」下载。
A:104年度起每年办理会计师的独立性评估,评估项目乃参照中华民国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报第十号「正直、公正、客观及独立性」制定之《会计师独立性评估表》,并取具会计师出具之超然独立声明书,评估结果并提报董事会讨论。会计师的独立性评估将于年报中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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