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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籤【丙申】 ○○● ●○○ 屬火利夏宜其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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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恨重重未改為,家中禍患不臨身。
須當謹防宜作福,龍蛇交會得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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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重重舊痕仍未改變,幸好家中發生的禍患並未連累自身。此時必須謹防一切負面的影響,宜儘量修持福報,若能如此,則龍蛇交會和合,自能驅凶避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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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 人害緊。和無事。
作事 先難後易。
家事 和為貴。
家運 居之則安。
婚姻 大吉。
求兒 不可。
六甲 先男後女。
求財 勤儉必得。
功名 修陰德必中。
歲君 淡淡。
治病 半月過漸癒。
出外 辰巳日則可。
經商 平平。
來人 半月到。
行舟 平平。財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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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 隨意。
失物 辰巳日在。難尋。
求雨 初初到尾。
官事 和為貴。不和凶。
六畜 納者不可。
耕作 平平。少利。
築室 有犯陰邪。
墳墓 平平。小吉。
討海 微利運不辰
作塭 運不合。求小利。
魚苗 微利。
月令 不畏。漸漸平安。
尋人 待時。
遠信 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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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莊子劈棺。
二、姜尚未卜吉凶事。
三、薛剛大鬧花燈。
四、龐涓馬陵中箭。
五、李斯遺藥殺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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